根据《长江大学关于开展2021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及《长江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》(长大校发[2020]89号)文件精神,经学生本人申请,院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初审,院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,2021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级已经评定,现予以公示。
如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反映情况,要求实事求是,客观公正。
公示时间:2021年11月19日——11月23日
联系电话:0716-8060662
联系人:班老师、白老师
附件:我院研究生2021年学业奖学金评选结果公示
我院学生事务办公室
2021年11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