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离校相关工作内容
1.毕业手续办理及离校时间:6月16日-21日。
2.填写毕业生登记表。
3.各班开展安全教育班会,具体内容包括:廉洁教育、诚信感恩教育、身心健康教育、签订《文明离校承诺书》、学习《长江大学关于禁止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饮酒的暂行规定》。
4.拍摄学院学士服毕业照。
5.考研、法考表彰暨考研考公动员大会。
6.毕业生座谈会(优秀毕业生、党员、学生代表等)、党员教育大会。
7.学院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,学校毕业典礼需毕业生代表参加。
8.党团关系转出、户口迁移、毕业生体检等。
9.档案整理与寄送(每班至少安排两名志愿者负责本班学生的档案整理)。学生自行上交的装档材料有:大学期间总成绩(所有成绩出来后自行打印以班级为单位上交)、体检表、毕业生登记表(以班级为单位上交)。
10.填写离校清单,线上(具体操作等通知)填写并提交,线下填下交至109办公室,线上线下只需要选择一种即可,包括缴纳所欠学费、退宿、图书馆还书等。
11.发放毕业证书及相关资料(凭上交的离校清单领取)。
二、其他工作内容及要求
1.图书返还:图书馆会提供未还书信息,各班督促学生归还图书资料。
2.相关费用清缴:计财处会提供欠费退费信息,各班督促学生完成缴费。
3.校园卡:会在7月1日自动转为校友卡,余额会自动退回至绑定的银行卡里。
4.开启跳蚤市场,具体时间、地点等通知。
5.学生毕业和取得学位的法定时间以证书签署日期(6月30日)为准,在证书签署日期(含)之前,毕业时必须遵守校纪校规,如发生违规违纪情况,学校将按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第41号令)和《长江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》给予严肃处理。
6.毕业生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毕业生聚餐活动。
7.毕业生因各种原因不能返校办理离校手续的,可书面委托所在学院的教师或本班同学代为办理离校手续。
8.不能按期毕业的学生,需找辅导员提供证明,学生本人凭学生证到宿管中心办理延期住宿手续。
三、注意
工作内容较多,请各位同学提前安排好自己行程,后附上离校工作日程表,可供大家查看,后续将会发布具体通知。
附件:1.我院2023届毕业生离校工作日程表
2.长江大学2023届毕业生离校手续清单
我院学生事务办公室
2023年5月19日